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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外国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6 02:04: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教师的发展是学生发展、学校发展的基础,优质的教师队伍是学校最宝贵的资源,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二期课改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能适应我校发展规划,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确保我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决定评选第三届届“教学能手”。

二、学校成立校“教学能手”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五个严格”和苏州市教育局“三项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3.切实执行教学“七认真”要求,努力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因材施教。,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体现一定的风格特色。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参与或主持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在市级交流、发表过有价值的教学论文。

5.在各级评优课中获得好评,并在市教学基本功竞赛或同等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6.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或副班主任4年,考核良好;在教育教学中无严重失职行为,无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投诉。

7. 专业能力和教学业绩突出的,可以申请破格评选。

四、评选顺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由学校骨干教师组成的评议小组统一评议,提出意见。

3、由学校评审小组确定入选名单,经公示后确认。

4、学校颁发“教学能手”证书。

五、材料要求:

填报常熟市外国语小学“教学能手”申报表。(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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