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外国语小学“德育能手”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遵循教师的成长规律,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骨干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德育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确保我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决定评选第一届“德育能手”。
二、学校成立校“德育能手”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五个严格”和苏州市教育局“三项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3、洁身自好,廉洁从教;注重自身修养,团结互助,积极进取。
4、认真执行教师教学工作“七认真”要求,自觉履行岗位责职,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5、敬业善导,无体罚变相体罚行为,不搞有偿家教。
6、需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或副班主任4年,考核良好;在教育教学中无严重失职行为,无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投诉。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有市级交流、发表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
8、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评选顺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由学校骨干教师组成的评议小组统一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3、由学校评定小组确定入选名单,经公示后确认。
6、学校颁发“德育能手”证书。
五、材料要求:
填报常熟市外国语小学“德育能手”申报表。(见表)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