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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外国语小学夜自习值班教师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16 02:04: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加强学校夜自习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在校夜自习的安全,提高学生夜自习学习效率。对夜自习值班教师做如下要求:

1、负责考勤。 值班教师在上课铃声响后,按照《夜自习情况记录表》进行点名,若有学生缺席必须了解、调查确认该生的去向,无法确认者向领导汇报。

2、负责学习、纪律。 夜自习期间值班教师首要职责负责维持好教室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并认真记载《夜自习情况记录表》。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并认真复习、预习,严禁学生讲话、随意走动、听随身听、吃零食等。值班教师若发现学生带有随身听、玩掌上游戏机、手机及其他娱乐物品,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且收交物品,对违纪学生要认真教育,隔天与班主任交流。

3、负责卫生。夜自习结束时协助或组织学生对教室清洁卫生进行保洁,倡导学生拣拾身边废纸等垃圾,确保教室洁净。 

4、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5、负责安全。自习过程中,教师驻守教室,要全程关心学生,发现学生有病及时与家长联系;自习结束后,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扇、饮水机和门窗,师生整队有序回宿舍,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

6、值班教师不得将电脑带入教室,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

7、值班教师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8、因公、病、事假或临时有事不能参与夜自习,需提前与学校联系。 

9、学校对夜自习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列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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